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》由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發布,現已開始征求意見。據新規定,今后充電樁每半徑5公里放置一處。新建的小區,居住地將充電樁的安裝條件充分預留下來,并且充電樁停車位不得少于車位總數的18%。今后城市規劃中必須要有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,而充電設施的安全也有著明確規定。今后北京當地的新能源車主將會有更加方面的充電與出行。
充電樁基礎設施納入城市規劃
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》明確,在新建用地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,應根據電動汽車發展需求核算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模,落實配建指標,提出城市設計指導原則;在新建用地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中,應確定電動汽車停車場平面布局和停車位規模,提出交通組織及出入口設置方案,保證設施規劃的落地。
充電樁安裝密度
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》提出,未來在城市建成區按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要求進行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布置;居住、商業、辦公、醫院、文化體育場館、加油站、高速公路服務區、旅游場所,其停車場將全部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。
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》規定,新建居住區將100%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;不低于18%的居住區停車位安裝充電樁并達到投入使用條件。新規對辦公類建筑、商業類建筑、旅游場所配建停車場、社會公共停車場、換乘停車場充電樁設置也做出了最低安裝比例要求,如新建加油站中宜設置不低于4 個電動汽車停車位及快速充電設施,高速公路服務區中應設置不低于5個電動汽車停車位及快速充電設施。
充電樁安全設計統一規定
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》規定,充電樁的充電基礎設施必須要有防止漏電的各種安全措施,要有防火災的設計等。要求充電樁基礎設施應該與停車場一起進行建設,據實際場地的設計要求,充電樁需配有專門的滅火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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